旅游局的职务体系根据层级和职能不同,主要分为行政领导、业务科室和综合管理部门三类,具体如下:
一、行政领导职务
国家级 - 国家旅游局(现文旅部):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等
- 地方级:省、市、县级旅游局局长
县级
- 县级旅游局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负责重大决策和资源开发
二、业务科室
规划发展类
- 负责旅游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如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
- 组织旅游资源普查与重点区域规划开发
政策法规类
- 负责旅游法规制定、执法监督与投诉处理
- 审核旅行社、景区等经营资质
市场管理类
- 实施旅游市场监管、价格检查与安全保障
- 组织旅游促销活动与市场开发战略
公共服务类
- 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商品开发与指导
- 管理旅游投诉与旅游者权益维护
三、综合管理部门
办公室
- 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内部工作、文件管理及党建人事工作
- 负责信息调研、统计分析与后勤保障
人事劳动教育司
- 负责干部选拔、考核及培训教育
- 管理机构编制与职工福利
财务与审计司
- 负责经费管理、审计监督与财务规划
四、其他特殊岗位
纪检监察室: 开展廉政教育与违纪案件查处 公共文化股
总结
旅游局职务覆盖规划、管理、服务、监督等全领域,需多部门协同合作。不同层级机构设置有所差异,例如国家旅游局设6个职能司,县级局则侧重执行与地方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