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综合了不同业务类型和收入渠道:
一、核心收入来源
综合服务费 旅行社为游客提供的套餐服务中包含的交通、住宿、景点门票等综合成本,是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房费收入
代游客预订酒店或民宿所收取的费用,属于直接服务收入。
城市间交通费收入
包括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代购费用,是旅游套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其他收入类型
专项附加费收入
如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特殊活动费(如会议、婚礼策划)等。
零星服务收入
接待散客或代办事项(如行李托运、紧急救援)所收取的费用。
地游及加项收入
包括当地导游服务、特色体验活动(如民俗体验、生态探险)等额外收费。
三、其他需计入的收入
代理代售国际联运客票
通过旅行社渠道销售的国际交通票务收入。
餐饮费
部分套餐包含餐食服务,相关费用计入收入。
四、注意事项
代收代付费用: 如景区返点、保险理赔等,均应计入营业收入。 利润计算
以上收入构成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确认,不同地区或企业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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