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评审是确保规划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一、评审前期准备
组建评审团队 - 由经济分析、市场开发、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不超过1/3,本地专家不少于1/3。
- 团队需明确分工,设组长和秘书长负责组织协调。
材料提交与预审
- 规划编制单位需提交规划文本、图件、附件及申请报告,评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确认材料符合《旅游规划通则》要求。
二、正式评审阶段
会议审查
- 采用会议审查形式,规划成果需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评审人员审阅。
- 评审组通过讨论、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
重点审议内容
- 目标定位: 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 规划体系
- 开发方案:项目策划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 要素布局:空间结构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性。
三、评审结果与后续
形成评审意见 - 评审组需形成书面结论,经全体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 意见需明确指出规划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修改建议。
反馈与修改
- 评审单位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善规划文本。
审批流程衔接
- 修改后的规划需提交至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专家选取: 优先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行业权威的专家。 程序规范
动态调整:中期评审(如4A级景区)可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优化。
通过以上步骤,旅游规划评审能够有效保障规划质量,促进旅游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