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是一个综合性机构,负责旅游行业的规划、管理、服务和推广等工作。根据不同的级别和职责,旅游局的职务设置也有所不同。以下是旅游局中常见的职务及其职责:
行政人员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公文和公章的管理,文件收发和保密,档案、信访、信息调研等工作。
负责重要文件、讲话稿和各类检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及会务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干部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协助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教育,查处违纪案件。
市场营销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营销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和策划全市对外旅游营销和重大推广活动。
牵头承办旅游涉外事务,统筹协调重要旅游线路开发。
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媒体联络、各类旅游宣传制品编制、发放和区域旅游合作工作。
公关媒体
负责宣传推广旅游资源,吸引游客和客户。
财务管理
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受省旅游局委托负责3A、2A、1A级旅游景区评定。
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旅游业利用外资项目,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旅游规划设计
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承担编制全省旅游发展投资计划。
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承担旅游规划设计机构资质的推荐、认定工作。
旅游服务
指导全市社会旅馆、星级宾馆、景区景点、旅行社的诚信服务和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受省旅游局委托负责旅行社审批、星级酒店评定和复核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文化旅游
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依法管理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
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规划发展处
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
负责编制省级旅游发展规划。
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承担编制全省旅游发展投资计划。
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指导推进红色旅游发展。
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省级旅游度假区设立的审核工作。
做好旅游业各类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和监管工作。
市场开发处
负责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
负责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
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对外旅游合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全省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
组织参与国内外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大会和大型促销活动。
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工作。
行业管理处
制定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日常监管和品质等级评定工作。
承担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对各类饭店管理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及承担饭店星级的评定工作。
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安全管理处
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省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拟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省旅游行业防控重大疫情、防范自然灾害、防控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