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
包括制定和实施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监督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行。
产业促进和发展统筹协调:
制定和实施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战略,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协调旅游项目的推进,推动旅游产业的创新和升级。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法律法规实施:
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旅游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与服务监督:
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市场宣传与促销:
开展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搞好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工作,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从业人员培训:
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其他事务:
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事务,参与县域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土地、交通、农林、水利、环保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根据相关旅游规划提出意见。
综上所述,旅游委员在旅游行业中扮演着综合管理和协调的角色,负责从规划、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到市场监督、宣传促销和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以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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