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发展中心通常是一个 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可能包括: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和实施全县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制定和实施旅游规划:
拟定全县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工作计划和国民休闲旅游计划,并组织实施。
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旅游项目招商和产品开发:
指导全县重大旅游项目招商的推进工作和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
组织全县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旅游行业管理:
包括旅游市场的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等。
旅游资源开发:
统筹旅游资源开发,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假日旅游工作。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配置旅游要素,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旅游咨询服务。
专项资金管理:
协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业的竞争力,并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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