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局的职位设置较为全面,涵盖了行政、管理、执法、服务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职位: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信息传达等。
旅游管理科:
负责旅游行业的监管、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推进。
产业发展科:
负责文旅产业的引进和项目发展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工作。
公共文化科:
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非遗科: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宣传营销科:
负责文旅品牌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游客。
安全监督科:
负责文旅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政策法规科:
负责研究制定文旅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人事财务科:
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为局内各部门提供支持。
文化馆:
组织策划各类文艺作品、活动和培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图书馆:
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借阅服务,为公众提供学习和研究的资源。
博物馆:
负责文物的收藏、研究和展示,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
市场推广科: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
资源开发科:
负责文旅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执法督查科: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职位如网络视听管理、旅游策划师、文化遗产保护专员、文化活动策划师、旅游市场营销专员、旅游顾问等。
这些职位共同构成了文化旅游局的综合管理体系,旨在促进文化旅游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