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涉及的税种及缴纳要求如下:
一、主要税种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
6%(2021年现行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3%
- 免税政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旅游服务也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费 -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税率分为7%、5%、1%(地区差异)
-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3%
-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的2%(部分地区试点政策)
企业所得税 - 对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通常税率为25%
- 疫情影响下的特殊政策: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含旅游行业)可延长亏损结转期限至8年
个人所得税
- 针对员工工资、薪金及福利,按累进税率征收
房产税
- 以公司拥有的房产计税余值为依据,税率为1.2%
土地使用税
-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税额根据地区标准差异较大
二、其他相关税费
印花税: 根据合同类型缴纳,税率从千分之一到万分之三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注意事项
差额纳税:试点纳税人可选择以全部价格扣除代付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
申报地点:通常为机构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
以上税种及政策综合了近年税务法规及行业特殊规定,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税务机关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