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旅游包括以下几类:
A级旅游景区:
包括年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景区,按10万元/10万人次标准进行核算,最高奖励500万元。
椰级乡村旅游点(区) 和 乡村旅游示范村:
这些项目旨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升农村旅游吸引力。
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通过旅游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现扶贫目标。
购物旅游:
以购物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活动。
邮轮旅游:
乘坐邮轮进行的旅游活动。
游艇旅游:
使用游艇进行的旅游活动。
低空旅游:
利用低空飞行器进行的旅游活动。
海岛旅游:
前往海岛进行的旅游活动。
健康旅游:
结合健康和休闲的旅游活动。
文化旅游:
以文化体验为目的的旅游活动。
会展节庆旅游:
围绕会展和节庆活动进行的旅游。
体育旅游:
结合体育活动的旅游。
森林生态旅游:
在森林环境中进行的生态旅游。
婚庆旅游:
以婚礼为主题的旅游活动。
亲子研学旅游:
结合亲子活动和研学旅行的旅游。
地方特色演艺:
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的演艺活动。
多层次旅游住宿消费项目:
包括四星级和五星级旅游饭店、主题酒店、民宿客栈、特色家庭旅馆、共享住宿业态等。
特色化旅游商品开发项目:
包括旅游纪念品、特色商品、地方礼物等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或获得省级以上举办的活动奖励的商品。
这些专项旅游项目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多元化发展和创新,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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