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如下: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6%
- 小规模纳税人:3%
- 计税基础:提供旅游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费、餐费、交通费等代付费用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
- 税率:25%(常规税率)
- 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减按18%。
个人所得税
- 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进税率缴纳(3%-45%)。
附加税费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的7%、5%、1%缴纳,税率因地区而异;
-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
-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
印花税
- 适用范围:旅游业务合同等,税率0.5‰-3‰。
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以公司房产计税余值为依据,税率1.2%;
- 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税率因地区不同而异。
二、其他可能涉及的税费
营业税(已废止,但历史政策仍需参考):境内旅游以差额(旅游费-代付费用)为营业额,税率5%;
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定行业税费,按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三、注意事项
境外旅游的特殊规定:
组织境外旅游的团队,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可能享受短期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申报与缴纳:
需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且部分税费可抵扣(如进项税抵扣)。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具体执行时需以最新税务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