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饭店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住宿接待部门:
负责接待订房、散客入住客人,接待团队,办理问询,寄存行李,处理订房,处理投诉等。
餐饮服务部门:
负责酒店内的饮食,包括中餐、西餐以及特色餐厅如日式餐厅等,通常是独立管理核算,负责接订餐宴,会议室预订,场地布置,外卖团体订餐安排等。
客房部:
负责清扫客房、日常报修,预订会议室、安排场地布置,办理入退房手续,预订鲜花,清洗布草等。
娱乐部:
负责接订生日、婚礼、喜庆卡拉OK包厢预订,散客表演场座安排酒水服务,点歌花篮预订等业务。
保安部:
分为内保和外保两种,职责包括车辆安排、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监控监视、员工安全安检培训等。
销售部:
负责销售酒店内可以出租、经营的任何产品,主要与旅行社、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联系,销售部还进行定期酒店营销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人事部:
负责人员招聘解聘、入职员工培训、人员晋升、人事考勤等。
财务部:
负责酒店营收支出,管理各个营业部门安排的收银员的日常工作。
后勤部:
包括医务室、洗涤部、员工饭堂等。
行政部:
通常为酒店最高决策层部门,负责酒店行政规定、参与人事调动统筹、销售营销方案批阅,行使总经理权力,负责酒店设备设施维修等。
规划发展处(部分酒店设立):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专项规划等。
法规与统计处(部分酒店设立):监督检查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等。
市场推广处(部分酒店设立):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务,承担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等。
资源开发处(部分酒店设立):承担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等。
旅游饭店管理处(部分酒店设立):负责旅游饭店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指导实施旅游饭店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等。
旅行社管理处(部分酒店设立):负责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等。
行业培训指导处(部分酒店设立):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等。
组织人事处(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部分酒店设立):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部分酒店设立):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旅游饭店的正常运营和客人的满意度。不同酒店可能会根据自身规模和需求,有所调整和增减部门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