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艺术类综合成绩计算规则,音乐类艺体生的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 \times 50\% + 专业统考成绩 \times \frac{750}{300} \times 50\%
$$
即:
$$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times 50\% + 专业分 \times 1.25 \times 50\%
$$
具体说明:
文化成绩占比:
50%
专业分换算系数:
专业统考成绩按750分满分换算为1.25分(即750/300)
计算示例:
若某考生文化成绩为600分,专业统考成绩为800分,则综合成绩为:
$$
600 \times 0.5 + 800 \times 1.25 \times 0.5 = 300 + 500 = 800 \text{分}
$$
注意事项:
该公式适用于四川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计算
最终成绩保留1位小数
不同院校或专业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考生咨询目标院校招生办
(注:其他省份艺体生计算方式可能不同,例如湖南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为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需根据具体省份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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