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的岗位设置因机构层级和职能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行政管理部门
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 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处理、会议组织、人事管理及党建等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旅游从业资格标准实施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负责旅游法规执行监督、政策研究及地方性法规起草。
二、业务核心部门
市场开发科(活动协调科)
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旅游推广活动,策划节庆项目及对外交流合作。
规划发展科
指导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编制及重点旅游项目协调,承担旅游经济监测统计工作。
监督管理科
监督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及导游队伍建设,组织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三、专项职能科室
财务处
管理旅游项目资金、国有资产及内部审计工作。
商品开发科
指导旅游商品规划、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
行业管理处(安全监管处)
负责旅行社审核、导游证管理及旅游安全监管。
四、其他岗位类型
项目经理: 负责旅游项目整体规划、执行及风险管理。 市场策划专员
客户服务经理:处理游客投诉、提升旅游体验。
技术支持工程师:保障旅游信息系统运行。
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旅游局可能根据本地特色增设部门,例如泰安市旅游局设有“假日旅游指挥部办公室”,山西省旅游局则强调“红色旅游”专项工作。此外,旅游企业(如旅行社、酒店)还设有财务、导游、计调等岗位,与行政管理部门存在职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