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旅游时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和注意事项,综合国际民航组织及各国最新政策,整理如下:
一、容量限制
随身携带:
所有充电宝需随身携带,禁止托运。
单次携带上限:
额定容量≤100Wh的充电宝可随身携带两块,总容量不得超过20000mAh。
超量处理: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随身携带,需通过航空公司特殊货运服务运输。
二、标识要求
充电宝需标注清晰容量(Wh)或电压(V)信息,未标注的需通过公式计算:
$$\text{Wh} = \text{Ah} \times \text{V}$$
(mAh需除以1000转换为Ah) 。
三、包装与安全
绝缘包装:
建议使用绝缘袋或硬壳包装,防止意外短路或撞击。
关闭状态:
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
四、申报与海关规定
海关申报:
通过海关时需主动申报充电宝的容量和品牌信息。
特殊许可:
超量或特殊改装的充电宝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批准。
五、目的地特定规定
韩国: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电子入境申报制度,需提前在线申报充电宝信息。
美国:未明确提及最新变化,建议出行前通过航空公司确认。
六、备用方案
分时充电:若担心电量不足,可在机场使用插座为设备充电。
轻量化:选择体积小、容量适中的充电宝,便于随身携带。
总结
出行前需核对充电宝容量,遵守航空公司及目的地规定,确保包装安全,并主动配合海关检查。若携带多件充电宝,建议提前向航空公司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