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票的纳税方式需根据企业类型和税务政策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差额征税模式(推荐)
销售额计算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可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选择差额征税功能,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并在备注栏标注“差额征税”。
账务处理
- 收入确认: 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 成本扣除
税率 - 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率。
二、一般计税模式(较少采用)
销售额计算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扣除任何可抵扣项目。
发票开具
-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
- 收入确认: 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 三、其他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
附加税费:需缴纳3%的城建税、2%的教育费附加及1%-3%的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地区政策)。
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按25%税率,年利润3万元以下可减半至20%。
建议企业根据年销售额、成本结构及税务筹划需求选择适合的计税方式,并确保合规开具发票及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