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游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自然与人文要素的总和。其核心特征包括:可观赏性、可利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自然旅游资源
地貌景观 包括山岳形胜(如泰山、庐山)、岩溶景观(如溶洞、石林)、风沙地貌(如沙漠)、海滨沙滩等。
水域景观
涵盖河流、湖泊、瀑布、冰川、滨海等自然水体及其景观。
生物景观
包括森林、草原、珍稀动植物等生态资源。
气候与天象景观
如避暑胜地、云海、日出/日落、极光等特殊气候现象。
二、人文旅游资源
历史文物古迹
包括历史遗迹、建筑遗址、石窟石刻等。
文化传统与民俗
涵盖传统节日、民间艺术表演、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
现代人文景观
如城市景观、现代建筑、雕塑、公园等。
三、其他分类体系补充
根据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旅游资源还分为:
地文景观(如山岳、岩溶)
水域景观(如河流、湖泊)
生物景观(如森林、珍稀动植物)
天象与气候景观(如云海、日出)
历史遗迹(如古迹、遗址)
建筑与设施(如古建筑、酒店)
旅游商品(如文创产品)
人文活动(如节庆、表演)
四、核心特点
吸引力:
需能激发旅游动机,如自然奇观、历史故事等。
价值性:
具备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重效益。
可开发性:
可被旅游产业有效利用。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其分类体系不断细化以适应不同地区的特色资源开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