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其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搜索结果,旅游合同的核心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信息条款
双方基本信息 包括旅行社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旅游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签约信息
签约地点、日期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行程安排条款
行程细节
- 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明确。
- 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具体安排及标准。
- 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时间及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特殊说明
包含最低成团人数、行程变更条件及提前通知期限。
三、费用条款
费用明细
- 旅游总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 购物次数、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及价格。
支付凭证
明确费用发票开具方式及支付账户信息。
四、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情形
包括旅行社未按时履行、旅游者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等。
赔偿标准
规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及赔偿限额。
解除合同
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及程序。
五、争议解决条款
纠纷解决机制
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适用法律
通常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投诉渠道
提供旅行社业务监督电话及旅游者投诉途径。
六、其他必备内容
旅行社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编号等。 变更通知
附加条款: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的特殊服务内容(如紧急救援条款)。
注意事项:
旅行社需以书面形式(纸质或电子)订立合同,并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合同条款;
包价旅游合同应包含《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九项必备内容;
旅游者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保留书面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