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地区居民申请台湾旅游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应详细如实填写,不得空白。
身份证明
往来台湾通行证扫描件彩色扫描通行证原件有照片页及签注页(证件有效期必须需为6个月以上)。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证件有效期必须需为6个月以上)。
照片
白底2寸彩色相片2张。
1年以内的白底2寸彩色近照2张,请用铅笔在背面注明姓名及出生日期。
财力证明
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存款日期必须是入台证申请前的一个月或以上,存款余额至递交资料日期间必须达到人民币伍万元(须盖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章戳原件)。
年薪人民币12.3万元以上的薪资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加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房产证明。
监护材料 (适用于未满18岁申请者):
父母同意书,及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文件(出生证及户口本)。
紧急联络人资料
提供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及可能需要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职证明、学生证明、旅行保险等,根据个人情况和申请类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扫描件。
提前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并确保通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财力证明应提前准备好,并确保存款证明在申请前一个月内开具。
若有紧急联络人,需提前准备好其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