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失信人员是指 违背协议(合同)或诺言,违约,不守信用,不按履行约定义务的人员,并且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这类人员在旅游度假、购买非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购买不动产等方面会受到限制。
具体来说,失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员,这些措施包括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明确提到旅游、度假。
根据《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实行3类36项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其市场准入及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部分高消费行为。
因此,旅游失信人员是指那些因违背协议或不守信用而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因此受到各种限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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