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执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旅行社和导游
检查旅行社是否备案、合法经营,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否存在“黑社”、“黑车”、“黑导游”等现象。
核查导游人员是否拥有导游证,是否持证上岗。
旅游市场检查
对本地旅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合规经营。
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受理投诉和举报
受理游客对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和举报,并处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快速响应游客的报警、求助、咨询等,与相关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
督办旅游投诉案件和复议案件。
应急救援管理
负责旅游突发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并协助监督管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维护合法权益
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向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单位宣传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供咨询服务。
综合监管
涉及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多个市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通过这些职能,旅游执法旨在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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