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点:
一、核心立法目的
保护合法权益 该法首要目的是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享有安全、知情、公平交易等基本权利,而旅游经营者则需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明确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
强调对旅游资源(包括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功能
调整社会关系
覆盖旅游活动全流程,包括旅游规划、合同签订、纠纷解决等环节,形成多层次法律规范体系。
明确法律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内及境内外旅游活动及相关服务,为跨境旅游提供法律保障。
强化监管措施
规定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对资源开发、旅行社运营等行为进行规范。
三、补充说明
促进旅游业发展: 通过法律保障提升消费者信心,推动旅游业从“黄金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国际接轨
综上,旅游法是保障旅游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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