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交警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监管:
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隐患排查:
组织警力对旅游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路面管控:
根据旅游道路的特点和交通流量情况,科学部署警力,加强路面巡逻和管控。通过设置临时执勤点、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大对旅游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如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秩序管理:
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以及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勘察:
查处交通事故,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交通犯罪侦查:
负责交通犯罪侦查工作。
机动车管理:
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
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交通安全宣传:
面向社会和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宣传。
应急处理: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种交通问题和突发情况。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旅游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游客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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