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存在名额限制,具体规则如下:
比例限制 - 校级评选:
参评人数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最终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全院人数的4%。 - 其他层级:各学院优秀毕业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毕业生总数的2%。
特殊群体名额保障 - 退役复学大学生、3月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经审核后可推荐至校级评选,名额不占用所在学院、班级指标。
名额分配原则
- 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省市级以上获奖学生等群体。 - 研究生中,退伍学生若未获市级荣誉,自动获得校级名额。
排除条件
- 受警告以上处分、未毕业、课程考核不合格或欠费者,不得参评。
总结:
优秀毕业生名额通过比例控制和特殊群体倾斜双重机制管理,确保评选的公平性与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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