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风景路的垃圾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可能参与旅游风景路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政策制定,但具体职责不明确。
生态环境部:
负责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确保垃圾不会污染环境。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责令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行政处罚工作。
环卫部门: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
综上所述,旅游风景路的垃圾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维护环境整洁和生态平衡。具体职责划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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