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旅游的管理涉及多个层面,具体管理主体和职责如下:
一、目的地国家管理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主导 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需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中国公民前往未获批准的国家旅游。
旅行社资质要求
组织出国旅游的旅行社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且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旅行社经营管理
审批与监管
旅行社需向省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经营资格,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省级部门需根据旅行社业绩、服务质量等核定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
名单表核发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省级部门核发后分配给旅行社。
三、出入境管理
公安机关职责
- 受理和签发外国人旅行证,办理出入境证件;
- 依法管理出入境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
违法行为处罚
旅行社若违规组织境外旅游,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四、其他注意事项
目的地调整: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会定期调整允许出国旅游的国家名单,需以最新公布为准; 临时活动审批
综上,出国旅游的管理涉及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旅行社的多层级监管,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目的地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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