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类公司的收入来源多样化,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旅行社收入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收入主要来自:
综合服务收入:
包括交通费、房费、餐饮费、门票等基础旅游服务收费;
组团外联收入:
通过外部渠道获取旅游资源的合作收益;
零星服务收入:
如导游服务费、特殊活动策划费等;
票务收入:
景点门票、演出票务等;
地游及加项收入:
如导游服务、特色体验项目收费。
二、旅游饭店收入
涵盖酒店、宾馆等住宿相关收入:
客房收入:
住宿费是主要来源;
餐饮收入:
餐厅、酒吧等餐饮服务收费;
商品销售收入:
纪念品、特产等商品销售收入;
其他服务收入:
美容、洗衣、商务中心等增值服务。
三、旅游景区收入
主要来自门票、索道、导游服务等:
门票收入:
景区入场收费;
索道及娱乐项目收入:
如索道乘坐费、主题公园门票;
导游服务收入:
专业导游服务费。
四、旅游车船公司收入
提供交通服务收费:
车船票收入:
包车、观光车租赁费;
餐饮收入:
途中的餐饮服务收费;
商品销售收入:
景区内纪念品销售。
五、其他收入来源
广告收入:
景区或酒店内的广告投放收益;
会议及活动收入:
承办会议、展览等活动的收费;
在线旅游平台佣金:
通过OTA(如携程、途牛)获得的交易佣金。
六、收入构成示例(以旅行社为例)
综合服务收入(60%)→ 组团外联收入(20%)→ 零星服务收入(10%)→ 劳务收入(5%)→ 票务收入(3%)→ 地游及加项收入(5%)→ 其他服务收入(2%)。
总结
旅游类公司收入受季节、政策、市场需求等多因素影响,需通过多元化业务布局提升抗风险能力。例如,携程通过平台化整合降低成本,途牛则通过差异化产品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