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及具体规定如下:
一、主要税种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
提供旅游服务适用6%税率(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旅游服务)
-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 差额征税:可扣除支付给其他接团企业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附加税费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5%、1%)、教育费附加(3%)及地方教育附加(2%),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对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及以前年度亏损)征收25%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税率
个人所得税
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适用累进税率
二、其他可能涉及的税种
房产税: 以公司拥有的房产计税余值为依据,税率为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合同类型不同税率差异较大(0.5‰-5‰),如旅游服务合同可能涉及0.5‰
三、特殊政策说明
增值税免税政策:2020-2021年期间提供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且无需备案
附加税费减免:差额销售额每月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优惠: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可延长亏损结转期限至8年
以上税种及政策综合了当前(2025年)的税收法规及旅游行业的特殊政策,建议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税务机构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