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的类型可根据形式、地点和内容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按形式划分
书面旅游合同 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口头旅游合同
通过口头协议达成,但需注意《旅游法》对书面合同的要求,部分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按地点划分
国内旅游合同
适用于旅游活动发生在境内的情形。
境外旅游合同
适用于涉及境外行程的旅游合同。
三、按内容划分(《旅游法》调整后)
包价旅游合同
旅行社提前安排行程并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综合服务,旅游者支付固定总价。
代办旅游合同
旅行社仅代订交通、住宿等单项服务,收取服务费。
注意: 《旅游法》实施后,自由行已不再作为独立合同类型,均纳入包价旅游合同范畴。 四、其他相关分类 混合合同属性
履行辅助人:指协助旅行社履行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如酒店、景区等)。
建议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书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若遇纠纷,可依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等规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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