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综合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文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财政支持政策
专项基金与补贴 设立乡村休闲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如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等。例如,对采用绿色种植技术的农业项目提供补贴,保护传统村落及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给予资金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
- 对乡村旅游企业及从业者给予所得税减免,尤其是小微企业可享受免税政策。 - 开发农业新产品或采用新技术的企业可获增值税优惠。
二、土地政策
建设用地保障
将乡村旅游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例如,允许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方式开发项目。
节余指标调剂
在符合条件的连片特困地区,可将部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他地区应控制在县域范围内。
三、金融与产业支持
金融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设立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推广贴息贷款和供应链金融。
产业融合激励
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与农业产业融合,例如通过“一县一特”项目带动龙头企业发展。
四、规划与品牌建设
科学规划引导
制定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特色发展,建设森林景区和休闲度假村。
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其他支持措施
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吸引旅游志愿者、艺术家等参与。- 基础设施完善
以上政策通过财政、土地、金融等多维度形成合力,旨在推动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