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旅游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门票优惠
部分景点为持有学生证的大学生提供半价或免费门票。
部分景点提供学生专享的优惠套票。
额外服务
景区可能为大学生提供导游讲解服务。
优先入场权,让大学生能够更快捷地参观景点。
旅游经费补贴
每位教职工的旅游、休养经费补贴为2400元(限一次性旅游休养补贴,不可分次使用)。
超出部分由教职工自己承担;一次旅游的费用若低于2400元,则教职工可减半享受差额部分,但减半的差额不得超过800元。
退休教职工的旅游费:若参加学校组织的旅游活动且旅游费不足2400元,按照上述第1点操作;若不参加,则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100元计算,当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发给。
活动经费预算
对于某些活动,费用采用AA制,各部门预收每人50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费用多还少补。
旅游类大学的补助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金额大约为8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约5000元人民币。
国家助学金:每年约3300元人民币,覆盖一定比例的在读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学校奖学金:不同等级,金额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覆盖一定比例的学生。
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每月约300-500元人民币。
新生入学助学金: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
地方政府奖学金:例如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约5000元人民币。
企业奖助学金:由企业设立,金额和条件各异。
旅游团队奖励
旅游团队奖可达100万元,针对包机(列)、包车、“小型旅游团队”、自驾游团队等不同出行方式的团队设置了详细的奖励标准。
突出贡献奖根据引客人数排名对旅行社予以奖励。
研学游团队奖针对达到一定人次的研学游团队旅行社按标准奖励。
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贡献奖鼓励相关运营企业设立旅游商品购物点并达标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新媒体宣传推介奖对在校大学生及携带未成年人的家庭宣传推介指定景区提供相应优惠及奖补。
大型营业性演出贡献奖按举办单位单场演出贡献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补贴
政府将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政府与企业联合的形式,为需要旅游的人群提供一定的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预算和企业自查自理所达到的一定金额的捐赠资金。补贴标准按不同地区的差异及旅游线路的选择情况分级计算。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旅游,同时促进旅游景点的客流量,并为学校教职工和特定群体提供旅游经费支持。具体的奖励政策和标准可能因学校、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关注各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