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风景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集中、环境优美的区域,可供人们游览、科学考察或文化活动的地域。其概念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一、核心要素
价值属性 包含自然景观(如山水、动植物、地质地貌)和人文景观(如历史遗迹、建筑、民俗)的观赏或科学价值。
景观特征
需具备自然与人文景观的集中性、环境的美观性,且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
功能定位
主要供游览、科学考察、文化活动等,兼具生态、社会、经济等多重功能。
二、与其他概念的区分
与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是经省级以上政府审定的特定区域,侧重自然与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开发,而旅游风景区的界定更宽泛,无需行政级别限制。
与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以旅游服务为核心,强调基础设施配套(如住宿、娱乐设施),而旅游风景区更注重资源本身的价值。
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
前者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后者以保护自然或文化遗产为目标,旅游风景区则侧重合理利用。
三、典型分类
根据景观特征,旅游风景区可细分为:
自然景观类: 如山水景区、海滨度假区、森林公园等; 人文景观类
复合类:兼具自然与人文要素,如革命纪念地、生态旅游区等。
四、管理属性
需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及营销等环节形成吸引力,具备经济社会效益,并对资源进行科学保护。
(注:不同文献对概念的界定存在差异,但核心要素和功能定位具有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