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省三好学生评定标准通常包含以下核心要素,综合自教育部门及各地评选细则:
一、思想品德(20%-30%权重)
政治素养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树立正确三观,积极学习时政,参与政治活动。
行为规范
遵守《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学习成绩(30%-40%权重)
学业成绩
本校前5%(高中阶段按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
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积极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等级。
三、身体素质(10%-20%权重)
体育达标
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次。
健康习惯
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视力保护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四、其他考量因素
德育表现: 获得德育表彰或具有典型事迹者优先推荐。 特殊贡献
评选流程补充
省级评选通常从市级三好学生中筛选,具体流程可能包括:
材料审核:
学校推荐、班级推荐、学生自荐等。
综合评价:
评审团根据评选标准打分,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获奖情况等综合判断。
公示表彰:
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或学校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例如,部分学校可能将“学业水平考试”细化为各科成绩排名,而有的可能更注重综合素质评价的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