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这一论述出自宋代哲学家朱熹的《朱子文集·仪礼经传通解》。朱熹在注解《仪礼经传通解》时提出:“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并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强调从业者应全身心投入工作,追求专业精进。
补充说明:
思想背景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通过《朱子全书》系统化儒家思想,将“敬”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主张通过“专心致志”实现个人修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相关争议
尽管部分资料误将“乐群”与朱熹关联,但根据《朱子文集》原文及朱熹的学术体系,“乐群”出自《论语》,与“敬业”分属不同论述范畴。
历史影响
朱熹的这一解释成为后世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理念,影响了中国教育体系及职业伦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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