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联考录音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视唱练耳及乐理:
120分
- 模唱单音、和声音程、三和弦、节奏、短旋律等基础训练。
器乐演奏:
120分
- 需自选器乐作品(钢琴演奏为主)进行演奏,要求反复段落不重复。
歌曲创作:
160分
- 根据指定歌词创作单旋律歌曲,注重旋律设计与和声运用。
二、考试形式说明
器乐演奏:建议选择钢琴,需准备练习曲及快板乐章各一首。
歌曲创作:考生需独立完成旋律创作,不得修改指定歌词。
三、注意事项
各科目分值及要求可能因年份调整,建议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提交演奏曲谱或伴奏文件(如U盘格式),需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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