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艺术类别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分科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 +(专业成绩/300)×750×50%
-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800分,则综合成绩 = 600×50% +(800/300)×750×50% = 580分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 +(专业成绩/300)×750×50%
-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800分,则综合成绩 = 600×50% +(800/300)×750×50% = 580分
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 +(专业成绩/200)×750×30%
-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800分,则综合成绩 = 600×70% +(800/200)×750×30% = 645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 +(专业成绩/200)×750×30%
-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800分,则综合成绩 = 600×70% +(800/200)×750×30% = 645分
二、其他说明
文化成绩比例: 不同类别艺术专业对文化成绩的占比不同,播音与主持类最高(70%),舞蹈类、表导类等为5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等为30%。 专业成绩要求
计算示例(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580分,专业成绩800分,综合成绩 = 580 +(800/300)×750×50% = 645分。
三、注意事项
1. 以上公式适用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部分院校可能结合校考成绩进一步筛选;
2. 艺术特长生可能通过专项计划等渠道录取,需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的专项计划政策;
3. 具体分数线每年略有波动,建议以当年官方发布的录取控制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