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需根据报考专业和学校要求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必修科目 艺术类考生需完成5门必修科目,科目范围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若不兼报文科/理科,7门必修科目均可选择;
- 若兼报文科/理科,则需在5门必修科目外再选2门选修科目,但录取时仅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
选修科目
- 文科类方向: 需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 - 理科类方向
二、考试形式与分值
分值构成:学业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过程评价占30%,专项测试占70%。
过程评价:由学校根据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算,满分100分;
专项测试:采用上机考试,音乐、美术(书法)各占50分,满分100分。
三、其他说明
地区差异:不同城市对考试科目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青岛市要求音乐、美术学科的专项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
录取依据:艺考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与专业成绩按比例综合计算,具体比例因院校而异。
建议考生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或目标院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并结合自身专业方向制定备考计划。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