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其核心业务活动,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直接收入(核心业务收入)
交通收入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景区门票、导游服务等直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费用。
住宿收入
通过预订酒店、宾馆等住宿设施获得的服务收入。
餐饮收入
提供景区内餐饮服务或代餐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门票收入
游客购买景区门票的费用,是景点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物收入
旅游纪念品、特产等商品的销售收入。
二、其他直接收入
单项服务收入: 如包车、导游服务、特殊活动策划等。 零星服务收入
三、间接收入(衍生收入)
旅游商品销售收入
通过景区内商店或线上平台销售的纪念品、特产等。
合作收益
与酒店、交通运营商等合作的分成收入,如返点协议。
广告收入
景区或酒店内的广告位租赁收入。
四、收入构成示例(以旅行社为例)
综合服务收入(房费+餐饮+交通)
组团外联收入(自组线路收费)
零星服务收入(代办事项)
劳务收入(导游、翻译等)
票务收入(景点门票)
地游及加项收入(如导游服务费、特殊活动收费)
其他服务收入(行李托运、停车费等)。
总结
旅游公司收入呈现多样性,既包括直接面向游客的核心服务收费,也涵盖与旅游相关的衍生收入。不同业务类型(如旅行社、酒店、景区)的收入结构存在差异,但均以提供旅游产品或服务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