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增值税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法,具体选择需根据企业类型和业务模式决定:
一、差额计税方法(推荐)
销售额计算公式 计税销售额 = 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其中可扣除的费用包括:
- 住宿费
- 餐饮费
- 交通费
- 签证费
- 门票费
- 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增值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额 = 计税销售额 ÷ (1 + 6%) × 6%
*注:当前旅游业增值税税率为6%。
发票要求
扣除的费用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旅游企业通常难以获取,因此一般采用此方法。
二、一般计税方法(较少采用)
销售额计算
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即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无需扣除任何成本。
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额 = 销售额 ÷ (1 + 6%) × 6%。
三、政策依据与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36号文件,旅游服务可选择差额计税或一般计税。 选择建议
若能有效证明成本支出,差额计税可降低税负;
若无法获取完整票据或成本核算困难,可选择一般计税。
发票管理:差额计税时,扣除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四、示例计算
某冰雪旅游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支付给地接费用100万元,则:
计税销售额 = 200万 - 100万 = 100万元
增值税额 = 100万 ÷ 1.06 × 6% ≈ 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