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统计是通过多种方法综合统计得出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全国旅游总人次统计
抽样调查为主 全国旅游总人次的统计主要采用住户调查法,通过全国样本户的出游次数和花费进行推算。 - 样本选择:
按城乡比例抽取样本户,覆盖不同地区和消费层次。
- 数据推算:结合样本数据推算全国出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
数据差异原因 - 不同省份统计口径差异(如是否包含跨省游客)。
- 游客多次旅行导致的重复统计。
二、地方旅游统计
景区直接统计
通过景区入口人流计数器、购票信息登记等方式统计游客数量。 - 技术手段: 部分景区配备智能计数设备,实时生成报表。部门协同统计
- 旅行社和酒店: 上报游客接待量、住宿登记数据。 - 交通部门
估算方法 - 综合指标:
结合酒店入住率、门票销售、旅行社数据等估算出游人数。
三、旅游收入统计
核心收入构成
旅游收入包括门票、住宿、餐饮、购物等五部分。 - 门票收入: 景区的主要收入来源。 - 其他收入
统计口径差异 - 不同地区对“旅游收入”的定义可能包含或排除某些项目,导致数据差异。
四、统计管理规范
国家层面:
国家旅游局制定统一统计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和数据报送。
地方执行:地方旅游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需定期向上级报送统计报告。
数据审核: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其他统计维度
游客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消费能力等,用于分析市场需求。
旅游产品:对景区类型、旅行社业务等专项统计。
总结
旅游统计依赖抽样调查与部门数据协同,既包含直接统计(如景区计数)也包含间接推算(如住户调查)。不同统计主体(政府、企业、景区)的数据需整合分析,以形成全面的旅游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