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外出旅游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与权限
因公与因私区分 因公出国需按单位工作流程办理,因私旅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年休假与探亲探友
可利用年休假或探亲访友等合理事由申请,但需提前报批。
二、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
需提前1个月通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旅游目的、时间、地点、预算等。
单位审批
普通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审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单位意见。
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行程需进行保密审查。
证件办理
完成审批后,持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费用管理
因私旅游费用通常由公共财政承担,需遵守财务报销规定,避免浪费。
行为规范
需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回国后及时上交证件。
特殊地区政策
- 出境港澳台需额外申报,普通公职人员无需审批,但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 出省旅游(非港澳台)一般无需审批,但需通过单位备案。
四、证件管理
护照集中保管: 普通公务员的护照由单位统一管理,需提前申请借用。 回国后归档
五、违规后果
违反审批程序或外事纪律,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甚至影响职务晋升。
以上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出行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