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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旅游费用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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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旅游费用的核算需要根据费用性质和支付方式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一、费用性质与科目设置

公司统一组织且费用由公司承担

无论是否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均应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若旅游完全由员工自费,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部分由公司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

按实际支付比例分摊计入。

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制

职工福利费需符合合理性原则,且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出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计算

- 雇员旅游奖励:

若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如旅游费),需与当月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非雇员旅游费用: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率20%)代扣代缴。

三、会计分录示例

场景:公司统一组织旅游,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场景: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部分由员工承担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公司承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员工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总额)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四、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部分地区(如浙江宁波)允许将旅游费纳入福利费范围扣除,但需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

报销规范:应保存完整费用单据作为核算依据。

通过以上方法,可规范职工旅游费用的核算与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