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涵盖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领域,其工作重点和成效可综合以下方面分析:
一、职能与职责
政策执行与规划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资源管理与保护
负责全市文化资源(如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的普查、监测与保护,提升资源管理能力。
活动组织与推广
策划并组织重大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旅游推广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长治市文化软实力。
市场监管与执法
承担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文化市场监督等职责,规范文化经营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二、工作成效与措施
智慧旅游建设
推动“山西文旅云长治分中心应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升文旅资源管理效率,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养。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通过政府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动态,主动公开涉及民生和文旅活动的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法治政府建设
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文旅行业规范发展。
区域协同合作
参与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活动,探索跨区域资源整合与创新模式,如举办主题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等。
三、平台与监督
信息化平台: 完善“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府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监督机制
总结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资源管理、政策执行、活动组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区域合作探索文旅产业新路径。未来需持续深化智慧旅游、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创新,以提升长治市文化旅游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