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夏”禁烧工作措施,综合各地政府部门的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政府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例如,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设立由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镇级政府则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指挥部。
签订责任书与目标管理机制
通过签订禁烧责任书、目标管理台账等方式,将责任细化到村、组、农户。各村需与收割机手签订作业协议,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形成三级防火承包责任制。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网格化管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等技术手段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点一处火”。
二、强化宣传引导与意识提升
多渠道宣传发动
通过广播、标语、横幅、微信群、学校“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禁烧知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例如,陈集镇要求各村广播每日两响,发动学生向家长宣传防火重要性。
入户宣传与责任教育
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宣传,签订禁烧责任书,明确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转变群众“不敢烧”的心理状态为“不想烧”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技术防控与应急响应
建立技术监测体系
在重点区域设置秸秆焚烧监测点,配备旋耕机、灭火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处理。例如,北舞渡镇要求各村建立24小时值守工作站,配备旋耕机及通讯工具。
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储备水车、灭火设备,组织专业队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够快速响应。同时,对农业生产电线进行排查维修,防止因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四、严格督导考核与追责问责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通过定期巡查、无人机监测等方式,对禁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
落实奖惩责任制
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纪处理,形成震慑作用。
五、秸秆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
推广秸秆还田技术
指定集中脱粒作业点,引导农户将秸秆用于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结合种植结构调整,探索秸秆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综合效益。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可有效保障“三夏”期间禁烧工作目标,实现秸秆禁烧与农业生产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