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旅游资源需要从多个层面综合施策,结合法律、技术、管理和社会教育等手段,形成系统性保护机制。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与制度建设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法》等专项法规,明确旅游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保护责任主体,规范旅游开发行为。例如,对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设定高额罚款,对非法捕捞等行为实施严格处罚。
建立监管机制
设立旅游资源保护机构,整合环保、文化、旅游等多部门职能,形成联合监管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旅游区资源状况。
二、科学管理与技术支撑
分区保护策略
将旅游资源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核心区禁止开发,缓冲区限制活动,试验区允许科学利用。例如赤水河保护中,通过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维持生态平衡。
技术手段应用
- 物理方法: 采用过滤、净化等技术治理大气污染,控制固体颗粒物排放; - 化学方法
- 工程方法:建设生态护坡、隔离带等防止水土流失和游客侵扰。
三、旅游者行为规范
文明旅游教育
通过景区导览、宣传册、志愿者引导等方式,普及旅游资源保护知识,培养游客环保意识。例如设置“不乱扔垃圾”“不捕捉野生动物”等提示标识。
建立信用机制
对违规游客实施信用记录,多次违规者限制进入景区或提高门票价格,形成社会监督压力。
四、可持续发展路径
生态补偿机制
对因资源保护限制旅游开发的地区,给予财政补偿或发展生态产业支持,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绿色旅游推广
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体验等低消耗旅游产品,引导游客选择环保出行方式,如徒步、骑行等。
五、区域协同合作
跨区域规划
打破行政壁垒,建立大珠三角等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
国际经验借鉴
学习发达国家如美国、欧洲在文化遗产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土实际本土化应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既能保障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能提升旅游体验,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