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域旅游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区游客接待量达到4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400亿元;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区游客接待量突破8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0%以上。
全域规划
将宁夏作为一个大景区来规划建设,推进全业融合,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文化、工业、农业、生态建设、信息化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产品供给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一镇一特色、一地一风情”打造一批旅游村镇,提升景区对周边贫困村的带动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鼓励面向自驾车游客销售农副土特产品,扶持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旅游商品开发等项目。
提升服务
推进旅游创客行动,探索规范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购、在线租车平台行为,孵化一批新兴业态旅游经营实体。
成果共享
践行绿色旅游发展方式,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明确要求旅游项目必须避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缓冲区。
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具体政策
对由相关部门评定的农业庄园、休闲农业示范点、五星级乡村旅游点、家庭林场等乡村旅游示范点,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鼓励面向自驾车游客销售农副土特产品。
扶持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旅游商品开发等增加老百姓收入的“短平快”项目。
开展旅游创客行动,探索规范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购、在线租车平台行为,孵化一批新兴业态旅游经营实体。
这些政策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举措,推动宁夏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提升旅游业的综合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