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商报》在2017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法聘用他人担任报社执行社长、执行总编等职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4年通报,该报社自2007年以来违法聘用他人担任这些职位,并为多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新闻记者证。
私自收取考试费用:
在2017年陕西新闻从业资格证考试中,官方统一收取1000元的书本培训费用。然而,旅游商报社社长傅翀私自决定并提高了考试费用,本报社工作人员需缴纳2000元,而报社以外的人员通过旅游商报报考资格证则需支付3500元。所有考试费用并未进入报社的正式财务账户,而是由各部门领导收取后,通过微信转入傅翀的私人微信中。
这些行为表明,《旅游商报》及其社长傅翀在管理和财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涉嫌违法敛财。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众对新闻行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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