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旅游的管理主要 由国务院及其下属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来说,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部门包括以下几个: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旅游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包括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部门,这些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也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综上所述,公司旅游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合作,以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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