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标的类别归属需根据具体服务或产品内容确定,主要涉及以下类别:
一、核心类别
第39类 包括旅游观光、旅行安排、旅行社、商品包装、物流运输等与旅游直接相关的服务。
第41类
涵盖俱乐部、组织表演演出、休闲娱乐、假日野营娱乐服务、教育培训等旅游衍生服务。
第43类
涉及餐厅、酒店、茶馆、住宿等旅游中的餐饮和住宿服务。
第44类
包括疗养院、桑拿服务、景区风景设计、庭园设计等旅游配套服务。
二、其他相关类别
第35类: 广告、商业服务(如旅游代理、信息发布、展览交易会组织等)。 第39.11群组
三、注册建议
单一类别原则:优先选择与主要业务最相关的类别(如第39类)。
多类别注册:若涉及餐饮、住宿、娱乐等多方面服务,建议注册第39、41、43、44类,以扩大保护范围。
组合类别选择:部分情况下可结合第35类(如广告服务)增强竞争力。
四、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需结合具体服务内容综合判断,建议通过商标局官网或专业工具查询。
不同分类标准(如尼斯分类表与《商标分类表》)可能存在细微差异,需以官方最新版为准。
综上,旅游商标的核心类别为第39类,同时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覆盖第41、43、44类及其他相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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