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门票可以归类为 文化服务或 旅游费用科目。具体归属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确定。
文化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文化服务包括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如文艺创作或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或资料借阅、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文化活动或提供游览场所等。
旅游门票作为提供游览场所而收取的费用,应当归属于文化服务类。
旅游费用科目
从会计角度来看,门票的售卖属于服务业的营业收入。
服务业包括多个行业,如旅游、餐饮、娱乐等,门票收入可以视为这些行业提供特定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综上所述,旅游门票可以归类为文化服务或旅游费用科目,具体归属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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