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游护照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必备证件
身份证件 - 基础要求: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临时身份证)。
- 特殊情况:
- 公职人员需单位审批证明;
- 军人需部队或工作单位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照片要求
- 标准尺寸:48毫米×33毫米(4.8厘米×3.3厘米),光面相纸,背景白色或淡蓝色。
- 具体规范:
- 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 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申请表
- 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户口簿
- 基础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其他身份证明
- 如护照(旧护照原件)、旅行证、海员证等。
监护人相关材料
- 未满16周岁需提交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
三、办理条件
有效期要求: 护照需在有效期内,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信息变更
费用与流程:需缴纳工本费,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通常需8-1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照片背景:避免使用红色、绿色等易引起歧义的背景。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申请表信息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代办要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需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准备,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最新要求。